更新时间:2022.10.12
个人独资企业是按照个人独资企业法成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我国《个人独资企业》第二十九条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的,财产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
1、普通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企业首先应以企业财产承担合伙企业债务,从“人合”性的特点来看,普通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应以合伙企业财产承担责任为前提,即
企业可通过下列途径来处理债务纠纷;与债务人协商,要求其在合理期限内及时清偿债务;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起诉状和相应的证据材料。
企业注销的会成立清算组清算公司的财产,债务会用清算后所得的财产来偿还。成立清算组后会进行公告并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要及时申报债权。注意如果公司的股东存在抽逃出资、出资不到位等情况的,需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种情况下如果公司财产不足以清
合伙企业合伙人退伙后还要承担对合伙的债务,并且承担的是无限连带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合伙企业退伙需要对合伙企业财产进行结算,结算后按照分额退还合伙人。
企业改制由变更后的公司清偿债务。变更公司形式的,应当由股东会作出决议,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公司改制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设立要求,办理设立登记。公司改制前的债权、债务由改制后的公司承继。
根据法律规定,公司工商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原公司的债务应该由变更后的公司全部承担,不需要另行说明。 如果确实需要出具相关情况说明的,也只要说明变更前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单位承担其债权债务。
企业破产债务的清算流程为:成立清算组,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清算终结。企业破产的,其债务应当由破产财产进行清偿,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了共益债务与破产费用之后,再根据法定顺序清偿其他债务。
企业破产后,会按照下列顺序来清偿债务:首先是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然后是职工工资、社保费用、补偿金等费用;再是其他的社保费用和欠税;最后是普通的破产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