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0
在大多数的刑事司法实践中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在理论上应该是支持赔偿的,根据相关规定对附带民事诉讼作出判决,应当根据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确定被告人应当赔偿的数额。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等费用;造成被害人
1、受害人只能就物质损失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对于精神损害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指被害人因犯罪行为已经遭受的实际损失和必然遭受的损失。 2、受害人物质损失的原因只能是两种情况:人身权利受到侵害或
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期间主要有: 1、在案件侦查过程中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2、在案件审查起诉的阶段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3、在案件诉讼阶段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即在法院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提起诉讼。 总之因犯罪嫌疑人所造成的直接
对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刑事案件诉讼时效应处从犯罪之日起计算,如果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而附带的民事诉讼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死亡赔偿金是否支持”问题需要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分析,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依法只应赔偿直接物质损失,即按照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造成的实际损害赔偿,一般不包括死亡赔偿金和残疾赔偿金,但经过调解,被告人有赔偿能力且愿意赔偿更大数额
刑事诉讼过程包括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理论上说,在这三个阶段被害人都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一)在侦查阶段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附带民事诉讼只能对被告人提出,侦查阶段没有被告人,只有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最后是否被起诉,侦查机关无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的规定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五条:对附带民事诉讼作出判决,应当根据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确定被告人应当赔偿的数额。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
1、不能,这属于重复诉讼。如果知道已经起诉,法院就不会受理的;如果法院不知道受理了,后一个受理的会驳回起诉。 2、行政诉讼被告一般为政府机关,作为执行公务的单位,是依法行使国家赋予的权力,非法行使的类型可以分为滥用、越权、违规等形式。刑事案
负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义务的人有死刑罪犯的遗产继承人;共同犯罪案件中,案件审结前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刑事被告人以及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侵害人;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死刑罪犯的遗产继承人等。
1、受害人只能就物质损失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对于精神损害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指被害人因犯罪行为已经遭受的实际损失和必然遭受的损失。 2、受害人物质损失的原因只能是两种情况:人身权利受到侵害或
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范围为: 1、人身损害赔偿包括: (1)医疗费; (2)误工费; (3)护理费; (4)交通费; (5)住院伙食补助费; (6)被抚养人生活费; (7)丧葬费; 2、财产损害赔偿包括: (1)因犯罪行为而遭受损坏的自然人、法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标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