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3
可以适用缓刑的几种情形:适用缓刑的先决条件应当是宣告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的犯罪分子,包括法定刑在三年以上但因具有法定减轻处罚情节而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同时具备犯罪情节较轻、确有悔罪表现的条件。 不能适用缓刑的情形: 1、数罪并罚的
死刑适用对象的限制: 1、行为人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的,不适用死刑; 2、行为人审判时怀孕的,不适用死刑; 3、行为人审判时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狱的规章管理制度,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有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可以减刑,比如制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应当减刑。如果有发现特殊的情况,经过最高人民法院的核实以及批准,可以
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若有越狱行为的,会构成脱逃罪,并用数罪并罚原则,会被加刑。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脱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罪犯若是被判死刑中的死刑缓期执行可以减刑,死刑立即执行不可减刑。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
交通肇事可适用缓刑的情况有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的条件。
独立法人,指能够以自己的名义独立的进行民事活动,以自己的财产独立的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而非独立法人,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不具有法人资格,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是民法意义上的公司。
剥夺政治权利是附加刑。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被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间与管制的时间相同,同时执行。
剥夺政治权利是附加刑。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中国刑法中的剥夺政治权利,是以剥夺政治权利这种资格为内容的,具有明显的政治性。
累犯不适用缓刑制度。所谓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罪犯。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殊累犯。
盗窃罪只要符合缓刑的条件,是可以缓刑的。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