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30
最高人民法院对一房两卖的规定: 1、出卖人在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又将该房子出卖给第三人,导致买受人无法取得房子,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 2、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故意隐瞒房屋出售或是拆迁补偿安置房的事
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有以下情形: 1、房屋买卖合同的当事人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房屋买卖合同的意思表示不真实; 3、房屋属于违法财产; 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有下列情形的,可以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卖方或买方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合同是双方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的;合同是双方恶意串通,为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而订立的等。
(1)出卖人将所出卖的房屋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买受人支付相应的价款; (2)房屋买卖合同是诺成、双务、有偿合同; (3)房屋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不动产,其所有权转移必须办理登记手续; (4)房屋买卖合同属于法律规定的要式法律行为。房屋买卖合同
部分小产权房签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对于发生在本乡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农村小产权房买卖,应当认定有效;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的如取得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可以认定有效;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且未经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应
依法签订的小产权房屋买卖合同受法律保护,法律效力不受影响。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房屋卖买阴阳合同的效力的认定方式:合同满足当事人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不违反法律规定或行政法规、能体现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等条件,即可依法产生法律效力。
小产权房买卖合同解除纠纷处理如下:房屋买卖合同未实际履行的,出卖人应向买受人返还所收取的房款,买受人返还房屋;合同已经履行的,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仍然有效,应当认可之前的履行;对于无效行为取得的财产予以返还或作折价补偿,同时应酌情赔偿对方由
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满足如下条件有效: 1、合同交易并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2、合同以书面形式体现,且由双方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 3、意思表示真实; 4、其他条件。
小产权房屋买卖合同一般不能公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公证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申请公证。申请涉及房地产的公证,应当向房地产所在地公证机构提出;申请涉及房地产的委托、声明、赠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