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20
在校学生实习受伤可以认定工伤,在校学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因此,在校学生与用人单位之间不构成劳动关系,不具备工伤保险赔偿的主体资格,不属于《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的调整范围,不应认定为工
在校学生实习受伤可以认定工伤,在校学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因此,在校学生与用人单位之间不构成劳动关系,不具备工伤保险赔偿的主体资格,不属于《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的调整范围,不应认定为工
在校学生实习受伤可以认定工伤,在校学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因此,在校学生与用人单位之间不构成劳动关系,不具备工伤保险赔偿的主体资格,不属于《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的调整范围,不应认定为工
在校学生在实习时受伤,一般不能认定工伤。实习生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不是劳动关系,不会发生工伤;只有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才会发生工伤,具有在单位工作时因工负伤等情形的,就能认定为工伤。
学生工作受伤不算工伤,一般来说,学生在校期间用业余时间打工或实习,用工单位不能与其建立劳动关系,所签订的合同也不属于劳动合同,其损害应按一般民事侵权纠纷处理,学生可以人身损害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获得民事赔偿。
可以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
学生在学校摔伤责任的认定标准: 1、学生在学校摔校摔倒,学校有责任赔偿学生,但如果学校证明自己已经履行了管理和教育职责,学生自己摔倒,学校就不用负责; 2、学校以外的第三人造成学生摔倒,学校履行了管理职责的,学校不必承担责任; 3、如果成年
在校学生在工作中受伤一般不属于工伤。一般来说,学生在校期间用业余时间打工或实习,用工单位不能与其建立劳动关系,所签订的合同也不属于劳动合同。学生受到伤害时,只能要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赔偿相应的医疗费,而不能认定为工伤。
在校学生在工作中受伤一般不属于工伤。一般来说,学生在校期间用业余时间打工或实习, 用工单位不能与其建立劳动关系,所签订的合同也不属于劳动合同。 学生受到伤害时,只能要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赔偿相应的医疗费,而不能认定为工伤。
一般来说,学生在校期间用业余时间打工或实习,用工单位不能与其建立劳动关系,所签订的合同也不属于劳动合同。 学生受到伤害时,只能要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赔偿相应的医疗费,而不能认定为工伤。
在校学生实习受伤可以认定工伤,在校学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因此,在校学生与用人单位之间不构成劳动关系,不具备工伤保险赔偿的主体资格,不属于《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的调整范围,不应认定为工
在校学生在实习时受伤,一般不可以认定工伤。其不具备劳动者的主体资格,与单位之间的协议也不属于劳动合同,因此不能被认定为工伤,但可以依法主张侵权责任赔偿。
符合条件,申请工伤待遇的,由用人单位和社保局共同赔偿。教师受到伤害后,是否属于工伤,需要有关部门的认定。认定属于工伤后,用人单位,及学校和社保局共同赔偿。若学校没有给买社保,有学校赔偿。学校还会因为没有为老师购买社保而受到处罚。补偿的范围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