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2
收养的子女有继承权,只要孩子是养父母经过合法手续收养的。当养子女被合法收养时,养子女与收养人之间形成的就是一种法律拟制的父母子女关系。但这种拟制的关系其法律后果却等同于亲生父母子女间的血亲关系,所以养子女与亲生子女一样可以在法定继承中享有继
代位继承人不用赡养被继承人,也有继承权。但是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赡养的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
在我国收养的孙子女可以代位继承养祖母的遗产,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以代位继承;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可以代位继承;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可以代位继承;与被继承人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养子女也可以代位继承。
民法典规定,儿子和儿媳都可以通过遗嘱的方式继承遗产,在法定继承中,儿媳不属于法定继承人,所以不能法定继承,但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
孩子成年后没有抚养权了。因为法律规定孩子十八岁周岁以上就是成年人了,法律上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并且父母对其在物质上和生活上没有继续抚养的义务。
继承权请求权适用普通诉讼时效,为三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三年内行使该权利,继承人没有行使其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对其权利不再予以保护。
代位继承是一种间接的继承方式,也是我国继承法对于被继承人子女继承遗产的一种规定,指的是如果继承人在应当继承的时候已经死亡而无法继承的,可以由其子女代位继承的一种继承形式,如果继承人没有死亡的,不能适用。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如果被继承
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和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属于代位继承人。 但是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和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两者不能同时发生代位继承。也即,如果被继承人有其他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或者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代位继承人的,第二顺序
代位继承是本位继承的对称。又称“间接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的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的制度。在代位继承中,死亡的继承人是被代位人。代替被代位人行使
代位继承是本位继承的对称。又称“间接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的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的制度。在代位继承中,死亡的继承人是被代位人。代替被代位人行使
代位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代位继承。代位继承必须具备如下四个条件: 1、被代继承人须于继承开始前死亡,否则就不存在代位继承的问题; 2、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 3、代位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