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3
定金与订金的区别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1、交付定金的协议是从合同,依约定应交付定金而未付的,不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而交付订金的协议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约定应交付订金而未交付的,即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 2、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
定金和订金在法律上区别如下: 1、二者产生的基础法律关系不同,定金合同相对于主合同而言是从合同,除非当事人有特殊约定,主合同无效则定金合同亦无效; 2、二者的功能不同。订金不具有债的担保功能,其功能在于为一方当事人履行债务提供资金上的一定的
订金与定金虽然只是一字之差,但是有着严格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1、两者的性质不同。定金是一个法律概念;而订金只是一个习惯性用语,不是法律概念。 2、两者的功能不同。订金仅具有预付款性质;而定金能够通过定金罚则对债的成立和债的履行提供担保。
定金与订金的区别有,定金是法律明确规定的概念,订金不是法律用语;定金可以作为债权的担保,在收取定金的一方不履行义务时,具有双倍返还的效力,而订金不具有双倍返还的效力。
形式不同,押金也是金钱质的一种,具体讲是质押担保的一种特殊形式。订金也属于金钱质的一种,但是目前没有明确的法律对订金加以规定,但订金在日常经济活动中却被广泛的采用。严格讲订金只是一个习惯用语,而非法律
“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一方向对方给付的,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
定金和订金在法律上的区别具体有:《民法典》明确规定了定金条款,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具有担保的法律效应。《民法典》没有对订金进行规定,订金是预订所付的钱,
定金的性质是违约定金,受“定金罚则”的约束,即交付定金方违约,收受方可以主张不退还定金;如果收受方违约,交付方可以主张两倍返还定金。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而“订金”却不具有这类担保性质,只具有预付款的作
押金与定金的区别: 两者性质存在不同。定金没有物权上的效力,其担保行为产生的只有债权;则押金在担保物权的范围内。 设定人不同。定金只有被担保主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才能为担保的设定人,除了合同债务人,其他人都不能设定定金,定金担保是合同债务人自
我国《刑法》中规定了挪用资金罪的量刑幅度,并且在相关司法解释中对本罪的细节作出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如果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擅自挪用本单位的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挪用数额达到十万元以上、超过三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