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6
强迫卖淫罪的未遂被告人实施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强迫行为是否达到了强制被害人精神意志的目的。 如果被告人实施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强迫行为没有达到强制被害人精神意志的目的,那么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尚处于着手实施的阶段,属于犯罪未遂,反之则属于既遂。 我
我国刑法规定,强迫妇女卖淫罪存在犯罪未遂。首先必须存在暴力、胁迫或其他强迫行为。利用这些手段强制他人的精神意志,在这时犯罪正处于着手实施阶段。如果没有达到强制他人的目的,就仍然是犯罪未遂。其次行为人的强迫行为令他人不得不同意卖淫。在这时必须
强奸双性人的犯罪形态的认定:如果是强奸男性则应当认定为强制猥亵罪,如果是强奸女性,则应当认定为强奸罪。因为强奸罪的犯罪对象只包括妇女和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
①着手实行犯罪的行为已经同直接客体发生了接触,或者说已经逼近了直接客体。如拿刀对准被害人。 ②着手实行犯罪的行为是可以直接造成犯罪的结果的行为。如举枪瞄准被害人。 ③着手实行犯罪的行为是刑法分则所规定
一、概念及其构成 强迫卖淫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迫使他人卖淫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身权利和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犯罪的对象是“他人”,这里的“他人”主要是指妇女,
根据刑法第226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立案: 1、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情节严重的; 2、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 刑法第226条的规定
犯罪既遂、犯罪预备、犯罪中止和犯罪未遂,统称为犯罪的停止形态。犯罪既遂是指某种犯罪行为实施完毕、某种危害后果已经发生、完全符合某个罪名的犯罪构成等(具体到每个罪名,其既遂标准是不一样的);犯罪预备,是
强迫劳动罪的认定有以下四点: 1、侵犯的对象是劳动者的人身自由权和休息休假权; 2、客观上表现为用人单位违反劳动管理法规,以限制人身自由的方式,强迫职工劳动,情节严重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用人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 4、主观上必
强迫妇女卖淫的,一般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定罪主要看招募、运送卖淫的人数,里面特殊群体人数(精神病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其次看非法获利的数额。并且,强迫境内人员出境卖淫或者强迫境外人员在境内卖淫的,都可能影响定罪量刑,
强奸罪是违反妇女意志,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行为,行为人触犯强奸罪,可以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如果情节恶劣,还可以对行为人判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例如两个人以上对被害人进行轮奸的,或者使得被害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