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5
上班路上遇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导致职工轻伤的可以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职工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
上班途中受伤不一定是工伤。只有在合理的上班时间内,在上班途中遭受非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的,才认定为工伤;其他情况下受伤的,不能认定为工伤。上班途中主要有以下情况,具体为: 1、在合理的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场所和住
这时要特别注意,在认定职工道路交通事故是否属于工伤时应当考虑下列4个必备要素: (1)上下班的规定时间 (2)上下班的必经路线 (3)无本人责任或非本人责任 (4)机动车事故。
夜间在施工道路摔倒,属于下列情形则有赔偿。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需要赔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
下班后摔伤的不一定算工伤。如果是因为下班路上发生了非因劳动者本人主要责任造成的交通事故导致摔伤的,则算工伤;除此之外下班后摔伤的不算工伤。 法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认定为
职工在上下班途中骑电动车自行摔倒,如果不属于交通事故的,一般不可以定为工伤。职工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才能认定为工伤。
学生上学路上摔伤有家长负责,如果是由于第三人原因造成的,则由第三人负责。学校只对学生在校内发生的伤害,或者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造成的伤害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