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4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遵循公平合理、简便易行、切实减负、改善民生的原则。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遵循的原则有公平合理、利于民生、和简便易行。而纳税人和税务机关在计算和核对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等专项附加扣除时都需要遵循上述原则。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包括: 1、子女教育专项扣除,纳税人子女在学前或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费用时,可按每月1000元扣除; 2、继续教育专项扣除,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继续教育,按每月400元扣除,同一学历扣除不得超过48个月; 3、大病医疗专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细则内容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保障措施,扣除比例等条款。
个税专项扣除有: 1、子女教育。学前教育阶段,为子女年满3周岁当月至小学入学前一月。学历教育,为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全日制学历教育结束的当月; 2、继续教育。学历、学位继续教育,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学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除了起征点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允许额外扣除的项目,包括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
1、子女教育 (1)子女年满3周岁以上至小学前,不论是否在幼儿园学习; (2)子女正在接受小学、初中,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技工教育); (3)子女正在接受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2、继
个税专项扣除有: 1、子女教育。学前教育阶段,为子女年满3周岁当月至小学入学前一月。学历教育,为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全日制学历教育结束的当月; 2、继续教育。学历、学位继续教育,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学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包含:赡养老人、纳税人子女教育、纳税人在中国境内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等六种专项附加扣除。 1、赡养老人,纳税人如果是独生
子女教育扣除标准: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继续教育扣除标准: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细则主要包括下列内容:包括对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的详细规定、保障措施、扣除比例等。
专项附加扣除法: 子女教育: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继续教育: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每月400元定额扣除; 大病医疗:个人负担超过1.5万元的部分每年限额8万元; 首套房贷款利息: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住房租金:最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