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02
在辽宁、山东、广东、重庆、四川可以异地办理离婚登记。 民政部5月19日宣布,经国务院同意,今年6月1日开始,将在辽宁、山东、广东、重庆、四川实施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在江苏、河南、湖北武汉、陕西西安实施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
外地办离婚手续一般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1、如果是协议离婚,那只能到一方户籍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在异地是不能办理的; 2、如果是诉讼离婚,可以在异地办理,需要提供一方在外地居住一年以上证明,然后到该地区起诉要求法院判决离婚。 诉讼
协议离婚一般应当到一方户口所在地办理,不能在异地办理。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既可以到原办理结婚登记的民政部门,也可以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办理。
异地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结婚手续需要带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异地结婚手续如下: 1、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有所需证件到一方常住户口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中
异地离婚的手续包括: 1、收集相关证据; 2、确认管辖法院; 3、向管辖法院提交起诉状和证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
异地诉讼离婚手续是: 1、写离婚起诉书; 2、准备离婚诉讼所需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离婚起诉书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离婚诉讼; 5、法院受理离婚诉讼案件后,应当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书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向
对于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若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均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也就说如果符合以上条件是可
异地不可以办理结婚登记。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的,应该去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手续。如果是内地居民与台湾地区、香港、澳门地区的人在内地结婚的,应该去内地一方户口所在地办理结婚登记。
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凭领证回执到异地受理点领取证件。 对难以确认身份和不良信
一般不可以。 1、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诉讼离婚,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
当事人可以以家暴为由去起诉离婚。如果有证据证明家暴的,经调解无效的,法院会判决离婚。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项离婚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