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2
婚前父母买结婚用房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除非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
婚后一方买房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一方的名字,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夫妻双方有约定房产为个人财产的,以约定结果为准,该房产属于个人财产。双方可以先协商处理,协商不
婚前夫妻一方购置的房子一般属于个人财产。 1、若婚前男方用个人财产购置的房屋,在房产证上登记在夫妻双方的名下,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在结婚前男方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男
未结婚的夫妻买房如不办理结婚登记的则是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但是可以视为共有物。根据规定,如结婚前夫妻共同买房,婚后用共同财产还贷款的,则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由夫妻共同还贷的,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没有约定的按照出资比例分割。 3、但是如果有婚前财产协议,约定了婚后财产归属的
婚前买的房子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一方在婚前按揭贷款购买的房产,并且登记在一方名下的,离婚时房产归一方个人所有,但是双方共同偿还的贷款部分按共同财产分割;如果是一方婚前全款购买的房产,并且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
婚前一方全款购买的房产算夫妻共有财产,但前提是房产登记的是夫妻双方的名字。如果房产只登记在购房人一人名下,则该房属于夫妻个人婚前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离婚,房屋还贷没还完的,如果房子是一方用个人财产所买,由自己还贷的,则贷款应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离婚时配偶无需对其进行偿还;但是如果房子是为了夫妻婚后生活居住所用,则贷款可以认定为是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双方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
房产存在贷款的,一般是由获得房产的一方独自还款,房产的具体处理方式如下: 1、若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双方可以协议或者选择向法院起诉的方式取得房产所有权的归属; 2、若房产登记一方名下的,法院会倾向于将房产判决给登记的一方,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
离婚时对于没有还清贷款的房子,要看具体房子的归属方是谁。 1、如果夫妻双方平分房子的话,那么剩余的还贷责任也由双方共同承担; 2、但是一般情况,夫妻离婚时都是一方取得房产,给另一方等额的补偿。这种情况下一般需要做一个转按揭的手续,剩余的还贷
贷款没还清的房子经抵押权人同意适合买。当事人应当取得抵押权人同意,到银行开具已还清贷款的证明或转按揭申请表,到房屋抵押登记部门办理解压手续后到房管局更名过户。
婚后房产如果是用夫妻共同财产买的,那么该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一方个人出资买的,登记的也只有一方的名字,那么属于一方个人财产。所以看出资的方式。
1、在结婚前,一方已经购买,付清房款和拥有所有权的房子显然属于一方的婚前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并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2、但如果结婚前一方自己出资买房子,但基于一些原因将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这视为对对方的赠与,在这种情况下,该房子属于夫妻共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