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1
关押在看守所也不一定就是有罪的,因为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或者被批捕之后等待审判的这段期间都是被关押在看守所的。特别是公安机关所采取的刑事拘留的这种强制性的措施,根本就不能说明犯罪嫌疑人就一定是有罪的。刑事法庭认定其有罪,当事人才是有罪的。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如果在罪犯交付执行前,有折抵刑期等情形的使剩余刑期三个月以上的,要在监狱服刑。一般情况下刑期在一年以下的,是在判决地当地看守所或者监狱服刑。
犯罪嫌疑人被羁押期间仍然享有通信权,可以和家属通信。但是出于侦查需要,嫌疑人被关押期间的一切信件都要经过看守所警察的检查,凡是涉及案情或可能涉及案情的、或者可能影响嫌疑人情绪的信件,警察一般都不会交给嫌疑人。如果发现有碍侦查、起诉、审判的,
在看守所未判刑的,能收取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帮信罪最长在看守所三十七天,一般的刑事拘留期为一到十四天,一般从进到看守所算起,在十四天内机关要报检察机关批准,如核准则逮捕,否则释放或变更。延长期限的刑事拘留期为三十七天,其中检察院核准的时间为七天,在该期限内,侦查机关报检察院批准逮捕。
可以给看守所里的人写信。犯罪嫌疑人被羁押期间仍然享有通信权,可以给他写信。但是出于侦查需要,嫌疑人被关押期间的一切信件都要经过看守所警察的检查,凡是涉及案情或可能涉及案情的、或者可能影响嫌疑人情绪的信件,警察一般都不会交给嫌疑人。
犯罪嫌疑人在批捕以后到判决之前都在看守所羁押,批准逮捕(批捕)是在案件经过检察院审查后,认为构成犯罪的,而对嫌疑人采取的强制措施,批捕以后,一般应在两个月内向法院提起公诉或者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超过两次还没有向法院起诉
涉嫌刑事犯罪羁押在看守所的嫌疑人,在案件侦办期间是不允许与家人会见和通信的,避免串供等影响对案件的侦破。如果有条件,可以委托律师介入案件,可以了解本人的情况和案件进展,还可以有效辩护维权。 当事人获得律师辩护的,也可以通过信件要求家属代为委
看守所里的未决犯是不容许探监的,除了可以见律师,不容许见任何人。已经判决正在看守所服刑的罪犯,虽然可以探视,但一月不能超过三次。审判之前是只能律师会见,家属朋友均不能探望。家属朋友可以写信,但信件的内容全部要经过管他的管教检查,所以要保证信
人在看守所是可以起诉的。 作为被告的,应诉流程为: 1、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答辩状; 2、法院立案审查,审查只是形式上的审查,只要符合立案的标准即可,即陈述起诉状中所指的事实; 3、法院排期开庭; 4、法院通知当事人到案,开庭进行审理; 5
人在看守所期间,想办理离婚手续的,需要夫妻双方先达成离婚协议,然后和监狱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夫妻双方需要在一方服刑地区的婚姻登记机关,递交离婚手续申请。婚姻登记机关的工作人员会审核收到的资料。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会为其办理离婚手续。离婚冷静期
在押人员的权利:政治权利;人身权利;民事权利;诉讼权利;其它未被限制的权利。在押人员的义务: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在押人员的行为规范》;服从管理;接受政治文化技术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