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26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的“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如下: 1、未经许可,在其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产品的包装上标注他人专利号; 2、未经许可,在
专利无效宣告的原因包括: 1、授予专利权的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不符合新颖性、创造性或者实用性; 2、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专利为现有设计,无明显区别或者与先前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3、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超出原申请文件记载的范围; 4、独
著作权的内容包括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具体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其他著作财产权。
签订软件著作权使用许可合同的权利范围包括: (1)可以决定软件是否公之于众的发表权; (2)表明开发者身份,在软件上署名的署名权; (3)有对软件进行增补、删节,或者改变指令、语句顺序的修改权; (4)将软件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复制权; (5
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因此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难以计算的,可以参照该权利使用费给予赔偿。对故意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授权周期是60天,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应当自受理日起60日内审查完成所受理的申请,申请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相应的登记证书,并予以公告。
合理合法使用他人著作权的范围具体如下:为本人学习、研究、欣赏、适当的引用说明、新闻报道经发表的作品、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陈列在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的临摹等。
软件著作权侵权的维权需要的证据具体如下: 一、证明原告主体适格的证明材料; 二、证明侵权行为真实发生的事实; 三、证明原告因被告侵权所遭受的经济损失的证据; 四、其他证据。
首先要证明原告软件著作权是否有效存在的事实。原告可以提供软件的目标程序和源程序、软件文档、发表的证据、受让或者继承的证明、软件登记证书等。 (一)原告软件著作权是否有效存在的事实。对于这一点而言,原告可以提供软件的目标程序和源程序、软件文档
著作财产权可以作为遗产继承,但是著作人身权不能作为遗产继承。专利权可以继承。专利权继承是指继承人在专利权的保护期内,继承其中的财产权利部分,如许可他人使用专利权、收取专利使用费的权利等。继承人继承专利权保护期内行使,过了期限,专利权人便丧失
房屋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权利。我国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房屋产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房屋所有权人可以对其自住房屋进行实际控制,按照房屋的性能和用途进行利用,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处置房屋收取房屋产生的经济
商标权包含的权利有: 1、使用权:商标注册人有权在其注册商标核准备使用的商品和服务上使用该商标,在相关的商业活动中使用该商标。 2、许可使用权:商标注册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形式,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 3、独占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