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14
认罪认罚的犯罪分子还没有被判刑和执行刑罚,不存在减刑的问题。减刑是指对原判刑期适当减轻的一种刑法执行活动,适用对象为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一般不可以。对于具有法定减轻处罚情节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的,根据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应当减轻处罚;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的,不具有法定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以内从轻处罚。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量刑建议,签署具结书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充分考虑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危险性,结合认
1、对于具有法定减轻处罚情节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的,根据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应当减轻处罚;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的,不具有法定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以内从
认罪态度好并不是刑法规定的量刑情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人民法院量刑知道意见(试行)》第三部分常见量刑情节的适用,第七条的规定"对于当庭自愿认罪的,根据犯罪的性质、罪行的轻重、认罪程度以及悔罪表现
减刑权应由监狱行使。因为: (一)从减刑的性质来看,减刑权应由监狱机关行使 减刑权属行刑权,应由监狱等刑罚执行机关行使。 (二)从行刑实践中看,减刑权应归属于监狱机关 减刑发生在监狱执行刑罚过程中。
签了认罪认罚书是否还能缓刑,要根据是否符合缓刑的条件来确定,缓刑的具体条件如下: 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 2、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 3、犯罪分子不是累犯。 根据规定,犯罪
认罪认罚后上诉是否会加刑,要按照实际情况来定。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如果是被告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提出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刑罚。如果属于共同犯罪案件,那么既不可以加重上诉的被告人的刑罚,也不可以加重其他同案被告人的刑罚。在量刑教
减刑是指对认罪认罚或者存在立功表现的犯罪分子,进行减轻刑种或者刑期的处理。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对于在刑罚执行过程中,认真遵守监规,积极接受教育改造,确实存在悔改表现,或者有着立功表现的犯罪分子,可以减轻他的刑罚。在法律上,并没有限制减刑的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