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7
危险驾驶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在客观上存在着法条竞合的关系,后者是一种兜底性的设定,当行为人实施的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无法以交通肇事罪和危险驾驶罪定罪量刑时,为了避免放纵犯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进行处理。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使用与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危险性相当的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这是我国刑法分则十大类犯罪中危害公共安全类罪中的一个具体罪名,它与放火罪、爆炸罪、决水罪、投放危险物质罪罪名相并列,具有同质性
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有缓刑,但是需要满足犯罪分子是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的条件。
依照《刑法》第115条的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本罪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视情况而定。对于过失犯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情节较轻的,有可能宣告缓刑。其余情况下犯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最低处三年以上的有期徒刑,不符合宣告缓刑的前提条件,不会判处缓刑。
关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量刑,依照《刑法》第115条的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本罪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多久要看造成的后果而定。 1、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一般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构成要件是:该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大量公私财产的安全;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该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构成: 1、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国家对社会公共安全的管理秩序; 2、本罪表现为行为人故意使用与放火、决水、爆炸等危险性相当的危险方法侵害不特定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为年满l6周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是指故意以放火、决水、爆炸、投毒以外的并与之相当的危险方法,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会被判刑。但是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因为其他危险方法造成重伤、死亡或者给公私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重罪。《刑法》第115条的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本罪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