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3
合同履行的期限的确定是按合同中约定的期限来履行;合同未约定的,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如果协商不成的,可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可以随时请求其履行,但要给予必要的履行准备时间。
合同撤销权的消灭时间是: 1、一般情形下是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后; 2、重大误解是九十日后; 3、被胁迫的,是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后; 4、合同发生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撤销权的。
依照相关规定,撤销合同的期限为,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起的一年内。对于因重大误解订立、或订立时有失公平的合同,受损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变更或撤销的申请。撤销权的行使期限为,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起的一年内。若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未行
可撤销合同撤销权的期限一般是一年,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应当行使撤销权。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
合同撤销权期限: 1、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九十日内未行使撤销权; 2、当事人受到胁迫,自胁迫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未行使撤销权; 3、当事人知道撤销原因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
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当事人
行使合同撤销权的期限为一年。重大误解的合同撤销权的期限为三个月,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计算。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当事人
宣告死亡撤销的条件: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且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死亡是指自然人离开住所,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其死亡的法律制度。宣告死亡主要解决失踪人的整个民事法律关系的状态问题,而宣告失踪则主要解
可撤销合同撤销权的期限通常为1年,从撤销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计算,但重大误解的期限为九十天。且合同生效后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赠与合同撤销期限规定为:赠与人的撤销权行使期限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行使期限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
财产赠与的撤销期限有三种情况: 一是财产权利转移之前; 二是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 三是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