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5
劳动关系的认定应当向本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根据法律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通过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建立。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
确认劳动关系可以通过劳动合同进行。如果没有劳动合同的,可以凭借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以及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来进行劳动关系的确认。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进行工伤认定时一般需要先确认劳动关系。在确认劳动关系后,单位或者职工一方就可以依法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和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来申报工伤。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并且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申请工伤时一般需要确认劳动关系,或者依法向社保局或劳动局递交能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材料和医疗诊断书等材料。单位一般应在三十日内为劳动者提出申请。
工伤认定中的劳动关系确认的方式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由双方的签字或盖章;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但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主体资格、单位制度适用劳动者且受单位管理,有报酬、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时也认定为存在劳动关系。
确认劳动关系是一项法定确认之诉,确认之诉在法院审判过程中经常用到,这行为往往发生在原告与被告之间。确认之诉要在一定的条件范围内,经过人民法院的同意,才得以实施。确认之诉,是指一方当事人请求法院确认其与对方当事人之间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是否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