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4
工伤认定的基本原则:无责任补偿原则;集中管理原则;个人不缴费原则;区别因工与非因工原则;经济赔偿与事故预防、职业病防治相结合原则;国家立法、强制实施原则;风险分担、互助互济原则;一次性补偿与长期补偿相结合原则;确定伤残和职业病等级原则;区别
工伤认定书撤销的条件是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在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前或者被受理之前,工伤认定的申请是能撤回的。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工伤认定的基本原则: 1、无责任补偿(无过失补偿)原则; 2、国家立法、强制实施原则; 3、风险分担、互助互济原则; 4、个人不缴费原则; 5、区别因工与非因工原则; 6、经济赔偿与事故预防、职业病防治相结合原则; 7、一次性补偿与长期补偿
1、无责任补偿(无过失补偿)原则; 2、国家立法、强制实施原则; 3、风险分担、互助互济原则; 4、个人不缴费原则; 5、区别因工与非因工原则; 6、经济赔偿与事故预防、职业病防治相结合原则等。
工伤认定的原则:无责任补偿(无过失补偿)原则;国家立法、强制实施原则;风险分担、互助互济原则;区别因工与非因工原则;经济赔偿与事故预防、职业病防治相结合原则;一次性补偿与长期补偿相结合原则;确定伤残和职业病等级原则;区别直接经济损失与间接经
工伤原因不明工伤认定是否受影响需要看是否符合工伤认定条件,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
已认定工伤可以撤销,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工伤认定结果。
法律规定,工伤认定撤销后不再享受工伤认定后的待遇。工伤认定是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当下为人社局)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有权作出,就有权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