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4
工伤认定程序是由用人单位或职工个人的申请而启动的,劳动局不主动进行工伤认定,根据意思自治原则,如果双方已经就工伤待遇事宜协商一致,可以向劳动局撤回要求认定工伤的申请。
下班工伤认定规定是:第一,必须是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发生的交通事故;第二,必须是在上下班的必经线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第三,必须是本人没有责任或者不是主要责任;第四,必须是因机动车而引起的道路交通事故。
工伤认定报销的规定如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金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本单位缴费率之积。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工伤保险费的行业,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
工伤认定报销的规定是:工伤认定费用是由用人单位报销。 劳动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前的工伤待遇的费用,应当由用人单位支付。 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认定了职工的所有费用都由用人单位报销。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
工伤认定标准中的“三工”原则指职工存在以下三个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
如果符合下列条件的,可撤销工伤认定决定书:职工并不符合工伤认定条件;用人单位或者工伤职工存在隐瞒案件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其他有可能对案件事实的认定产生影响的行为;工伤认定部门存在严重违反程序性规定,比如管辖权错误,或者有受贿、枉法等情形的
撤销工伤认定决定书条件:职工并不符合工伤认定条件;用人单位或者工伤职工存在隐瞒案件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其他有可能对案件事实的认定产生影响的行为;工伤认定部门存在严重违反程序性规定,比如管辖权错误,或者有受贿、枉法等情形的;其他。
工伤认定书这么撤销:需要撤销工伤认定书的,那么需要由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递交撤销工伤认定申请书,一般来说在提供证据之后,符合撤销条件的,那么就会撤销。
工伤认定书的撤销方式如下: 1、由申请人写出复议工伤认定决定通知书的申请,陈述复议理由。只要理由合理充分,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可以撤销工伤认定书。 2、法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
工伤认定的基本原则:无责任补偿(无过失补偿)原则;一次性补偿与长期补偿相结合原则;确定伤残和职业病等级原则;区别直接经济损失与间接经济损失原则;风险分担、互助互济原则;个人不缴费原则;区别因工与非因工原则;经济赔偿与事故预防、职业病防治相结
工伤认定申请,申请材料不齐全,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还没有判定依据可以撤销;工伤认定决定已经作出,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不能申请撤销,但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