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5
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
部门规章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可以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二条:国务院部、委
对行政处罚决定,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是复议期限或诉讼期限届满之日起的三个月内。如果被处罚人在法定期限内不救济其权益,也拒不履行的,无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就可以在上述期限内请求法院强制执行。
行政复议作出决定的时间一般是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在7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先行登记保存是行政机关在法定条件下为保存证据主动采取的一种证据保全措施,属于具体行政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
当事人对处罚决定书有疑申请行政复议的方式为既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申请复议应当在法定的期限内,法定期限为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公安撤销行政处罚决定法律依据如下: 《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一)具体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判决维持; (二)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决撤销或
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算六十日内向具有管辖权的行政复议机关以口头或书面形式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行政处罚决定送达罪犯的方式是可以通过其所在监所进行转交。在一般情形下,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若是当事人不在场的,可以邮寄送达、电子送达等。
行政处罚决定书一般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对于违法事实清楚的小额行政处罚,可以当场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对公民处以二百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三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会给处罚人,会通知家属,并且给被侵害人处罚书的副本,如果当场联系不到处罚人的,会在2日内送达处罚人,是否寄到公司没有规定,只要能送达处罚人就行。公安机关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的,应当制作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内
行政处罚决定书下达的时间需要视情况而定。首先,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其次,行政机关在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在证据可能
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不服的,可以在六十日内向有管辖权的复议机关申请复议,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公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