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4
抵押物灭失后抵押人不一定需要另行提供抵押担保,具体如下: 1.抵押物的灭失、毁损是由于抵押人的行为所致,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提供与抵押物价值相应的担保。 2.抵押物的灭失、毁损非抵押人的行为所致,其抵押物的价值转化为其他形态时,因抵押权设
抵押物灭失债权一般不会灭失。抵押物是债权的担保物,抵押权是债权的从权利,如果债权灭失的,抵押权一般会灭失;但是抵押权灭失的,债权不一定会灭失,除非具有债务履行完毕等情形的。
当抵押物灭失,抵押权人进行救济可以申请优先受偿。抵押物所担保的债权未届清偿期抵押物毁损灭失、债权人要求债务人提前清偿债务的,人民法院不应予以支持;抵押物灭失得到赔偿金的,抵押权人可就该赔偿金而优先受偿。
一、不需要。 首先,因灾房屋灭失,银行不可能在原有抵押物(房屋)上实现抵押权; 其次,对政府重新划拨的宅基地,银行不但不能当然取得抵押权,也不得对此设置新的抵押权。 二、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1、土地所
一、不需要。 首先,因灾房屋灭失,银行不可能在原有抵押物(房屋)上实现抵押权; 其次,对政府重新划拨的宅基地,银行不但不能当然取得抵押权,也不得对此设置新的抵押权。 二、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1、土地所
抵押物灭失抵押权不完全灭失,抵押物灭失会引起两种不同的法律后果: 其一,抵押权因抵押物的灭失而灭失; 其二,因抵押物灭失而得到的赔偿金,应当作为抵押财产,这时抵押权人仍可就该赔偿金而优先受偿。 根据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十条规定在抵押物灭失、毁损或者被征用的情况下,抵押权人可以就该抵押物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优先受偿。抵押物灭失、毁损或者被征用的情
抵押权的成立以抵押合同的生效为前提条件,因此,抵押合同无效,抵押权自然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知,当事人要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除此之外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抵押权与主担保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抵押权因此也消灭。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主
要看借款合同的内容,如果没有写明还款时间,通常情况下没有诉讼时效的限制,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0年。如果出借人要求借款人还款,诉讼时效则从出借人要求还款之日起计算三年。借款合同上写明还款时间的,则从到期之日起算三年。借款合同上没有写明还款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