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9
社保生育险报销条件为: 1、用人单位为职工投保了生育险; 2、职工有生育或流产情形,提供出生证明或流产证明; 3、在妊娠至生育期间或者是终止妊娠前报销。
办理生育险报销需要的材料是: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出生证明,出生医学证明、门诊病历、出院总结、计划生育手术记录、以及出生证明。社会保险办事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对用人单位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
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由本人或所在企业持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婴儿出生、死亡或流产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生育医疗费。
报销职工生育保险的办法:在职工生育后,由职工或者其所在的单位持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婴儿出生证明、职工的身份证、社保卡等材料去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报销。
1、正常分娩的,享受三个月生育津贴,生育生活补助1500元、难产的,享受三个半月生育津贴,生育生活补助2000元、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1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生育生活补助2000元。 4、怀孕4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享受一个半
一、生育保险报销比例:以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一定的比例一次性支付。其中: 1.顺产为270%。 2.难产为320%。 3.剖腹产为420%。 二、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
生育险保险的规定全国各地各有不同,以武汉市为例,根据武汉市政府发布的武汉市生育保险办理指南的有关规定,办理生育险报销需要以下材料:武汉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申报表、在非武汉市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实施生育分娩、流(引)产、计生手术的书面申请(职工
(1)用人单位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参加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人员增减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 (2)生育女职工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 1、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医疗部门
职工保险生育险的报销比例如下: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
职工保险生育险的报销比例如下: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
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补偿标准为: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妊
男职工生育险报销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和法定生育条件; (2)配偶生育或因病理原因流产时,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并已为男职工正常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0个月以上,但是不含补缴、欠缴和中断缴费的情况; (3) 配偶
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不超过本单位工资总额1%的生育保险费用,国家则采取税前列支的办法来间接资助,可见生育社会保险费用仍然由用人单位负担。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女职工的生育保险则由国家财政单独承担,个人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没有参加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