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6
甲类卷烟(调拨价70元或以上/条):税率56%,另收0.003元/支,于生产环节征收;乙类卷烟(调拨价低于70元/条):税率36%,另收0.003元/支,于生产环节征收;商业批发:税率11%,另收0.005元/支,于批发环节征收。
1.卷烟生产环节(含进口)消费税的从价税税率。 2.卷烟的从量定额税率不变,即0.003/支。 3.雪茄烟生产环节(含进口)消费税的从价税税率。税率为36%. 4.烟丝税率为30%
卷烟消费税率采取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双重征收的形式,卷烟消费税的计算一般分为甲类卷烟、乙类卷烟以及批发环节三个方面,其消费税计算公式为: 1、甲类卷烟应纳税额售额×56%+销售数量标准条×200×0.003元/支; 2、乙类卷烟应纳税额售额×
核算卷烟消费税税率的方法:新的卷烟生产环节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以及相关税率,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核定并下达的文件计算。甲类卷烟,每标准条价格大于等于七十元的,税率为56%。乙类卷烟,每标准条价格小于七十元的,税率为36%。
根据现行的《消费税暂行条例》第一条和第二条的规定,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包括以下几种: 第一奢侈品,包括高档手表、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第二消耗品,包括烟、酒、木制一次性筷子等; 第三化妆品; 第四其他,例如摩托车、成品油、游艇、实木地板等。 不
根据现行的《消费税暂行条例》第一条和第二条的规定,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包括以下几种: 第一奢侈品,包括高档手表、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第二消耗品,包括烟、酒、木制一次性筷子等; 第三化妆品; 第四其他,例如摩托车、成品油、游艇、实木地板等。 不
消费税征税范围可以概括为: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从消费税的征收目的出发,目前应税消费品被定为14类货物,即消费税有14个税目。 (1)烟。 (2)酒及酒精。 (3)化妆品。 (4)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5)鞭炮、焰火等等。
目前消费税主要征收的范围也是包括:香烟、酒以及酒精、鞭炮、烟火制品、化妆品、成品油、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等税目,有的税目目前还正在进一步的完善划分。《中华人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消费税的征税对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本条例规定的,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本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核算卷烟消费税税率的方法:新的卷烟生产环节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以及相关税率,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核定并下达的文件计算。甲类卷烟,每标准条价格大于等于七十元的,税率为56%。乙类卷烟,每标准条价格小于七十元的,税率为36%。
药酒不属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当缴纳消费税的消费品(以下简称应税消费品),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销售额、销售数量,或者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从高适用税率。
消费税的征收一般以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以及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具体包括烟、酒及酒精、化妆品、珠宝玉石等消费产品等项目为总体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