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5
可以改变。改变的方法:根据原供地方式、地块所在区域的不同,国有建设用地的改变原批准用途的审批主要有两种情况: 1、是出让国有建设用地改变用途的,应当经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同意,报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 2、是划拨国有建设用地改变用途的,审批
房屋土地使用证改户主需持居民户口簿、新户主居民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原户主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需要直系亲属提出书面申请报告、死亡证明、法院死亡或失踪判决。原户主户口迁出的,需要户内成员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原户主迁出凭证。
村民有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义务,不得擅自改变宅基地用途。未经依法批准,村民擅自改变宅基地用途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权按照《土地管理法》第65条第1款第 (二)项的规定,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收回村民使用的宅基地。如果因法定的事由
依情况而定。 1、取得贷款后,改变贷款用途但在合法范围内使用,不构成犯法。 2、取得贷款后,将贷款用于非法目的,则构成犯法。 3、如果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进行贷款诈骗,一般会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并处二万元至二十万元罚金。
租赁房屋可以改变使用用途,但应当书面征得出租人同意,经有关部门审批,或者应当由出租人或者出租人委托承租人报有关部门批准。承租人未征得出租人同意改变房屋用途的,致使房屋损坏的,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
一般情况下,土地使用者应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用途、期限和条件开发、利用土地。 对确需改变出让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或条件的,应征得土地管理部门的同意。 土地管理部门应与土地使用者以书面形式变更出让合同,重新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标准,并按有
无证土地使用税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征收。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最低大城市0.6元、最高30元,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均应缴纳。
改变林地用途立案标准一般是按照相应的林地数量来进行判定。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立案标准分为: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较轻、擅自改变林地用途一般、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较重三种。根据擅自改变用材林、薪炭林、经济林林地用途和擅自改变防护林、特种用途林林地用途的面积
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处罚如下: 1、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恢复原状; 2、非法改变用途林地每平方米10元至30元的,会被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罚款; 3、临时占用林地
土地使用权面积是指房屋所分摊的所在土地使用权的面积,这个面积相对来说数值较小。计算公式为: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房屋建筑面积/楼房总建筑面积×楼房占地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