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1
我国的刑法对滥用管理公司以及证券职权罪的概念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一般情况下,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的概念通常是,国家相关主管部门的国家工作人员,通过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等手段,让不符合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并且予
滥用职权罪的构成要件是: 1、滥用职权罪的客体要件滥用职权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2、滥用职权罪的客观要件滥用职权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3、滥用职权罪的主体要件滥用职权罪主体
滥用管理公司职权罪构成滥用职权罪。滥用管理公司和证券职权罪,是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批准或者登记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给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行
滥用职权罪的构成要件是: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2.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3.本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4.本罪在主观方
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或者不版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一)滥用职权罪的客体要件 滥用职权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由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构成滥用职权罪的要件如下: 1、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家机关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各级行政机关和各级司法机关。 2、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滥用职权的行为会发生
滥用职权罪是口袋罪。口袋罪,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一些界定不清、外延模糊以至于难以界定有罪与否的罪名,是对某一行为是否触犯某一法条不明确,但与某一法条的相似,而直接适用该法条定罪的情况,对罪名定义不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滥用职权罪指的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超越职权,不依照或违反法律法规,决定、处理自己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擅自处理公务,从而侵吞公共财产、造成国家和人民财产的重大损失等行为。滥用职权罪的认定标准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滥用职权罪的处罚办法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玩忽职守,导致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受到重大损失、致使公共财物受损的,一般情节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则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滥用职权主要指国
滥用职权罪是可以进行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若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缴纳完一定数额的保证金或者是提出了相应的保证人之后,保证自己能够随传随到的情况之下,司法机关对其暂时解除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