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4
雇工、临时工可以享受工伤待遇,我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依照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我国境内的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相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包括下列内容: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工伤治疗费报销。3.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4.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5.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
没有工伤保险的临时工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
工伤待遇: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劳动能力鉴定费;其他。 办理工伤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临时工工伤住院期间的待遇在理论上来说是不会受到影响的,自从劳动法实施之后,在劳动关系当中没有正式工和临时工的区分,临时工也是属于劳动合同制职工,跟正式工一样享有平等的权利,在工伤住院治疗期间,相应的工资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时支付。
工伤赔偿的待遇有: (1)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8级伤残本人工资11个月; (2)劳动、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终止劳动,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残疾就业补
赔偿项目有: (一)治(医)疗费。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四)康复治疗费。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
临时工工伤死亡也是按照正式工的规定赔偿。虽然劳动者是临时工,但是如果与公司签订了临时工协议书,依据劳动法规定,在实行劳动合同制后,正式工与临时工的区别实质上已消失,劳动者应享有与正式员工同等待遇。
申请工伤待遇赔偿时效的规定: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因工伤赔偿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可以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工伤二级伤残的工伤保险待遇如下: 1、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二级伤残本人工资二十五个月; 2、工伤保险基金每月支付伤残津贴,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五。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
临时工的工伤赔偿标准包含: 1、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护理费以及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的赔偿; 2、在停工留薪期以内,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每个月进行支付。停工留薪期通常不超过十二个月。 一、工伤认定的程序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