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28
驳回仲裁申请是指申请人的部分仲裁请求没有得到支持。驳回仲裁请求主要适用于:证据不足,缺乏法律依据,超过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且无中止、中断、延长理由等。
当事人就劳动仲裁裁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是有期限的,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异地是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因为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是指劳动关系的实际履行地点;用人单位所在地一般是指用人单位的注册地、登记地。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
劳动仲裁不可以异地仲裁,情况如下: 1、劳动仲裁应当向法律规定的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2、劳动合同履行地是指劳动关系的实际履行地点; 3、用人单位所在地一般是指用人单
一般情况下,异地是不能申请劳动仲裁的,劳动仲裁应当向法律规定的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是指劳动关系的实际履行地点;用人单位所在地一般是指用人单位的注册地、登
1、劳动争议驳回仲裁申请的,就不存在劳动仲裁,劳动仲裁自然不会生效,当事人对不予受理不服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2、根据法律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
劳动关系仲裁申请被驳回,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仲裁不是由法院作出判决,而是由仲裁庭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裁决。劳动仲裁和诉讼不同,经过劳动仲裁程序才能向人民法院起诉。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不服劳动仲裁裁决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规定: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三十五条规定,劳动仲裁撤回了可以再仲裁。但对于申请人收到书面开庭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的,申请人重新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劳动仲裁撤回了不可以再仲裁。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国家授权,依法独立处理劳动争议的专门机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和适应实际需要的原则设立。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市、县设立,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区、县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