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6
办理结婚登记,男女双方当事人需要出具以下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手续: 1、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携带各自的户口本、身份证,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2、对于符合法律规定的,婚姻登记机关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
重复登记结婚的,双方当事人持身份证、户口本去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核实婚姻登记信息。如果重复登记的情况属实,婚姻登记处可根据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做出书面情况说明,并对当事人的登记记录和档案的相关情况及时备注。重复登记结婚的行为不是重婚行为,不会被判处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
(一)结婚迁移户口(夫妻户口不同省)1,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并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2,持男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落户申请表,报县公安局审批,(有些地区需要提供
补办结婚登记的方式: 一般情况下,男女双方符合结婚登记条件,且共同生活的,即可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办结婚登记。 密切一般需要提交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等材料。
二婚结婚离婚证丢了影响结婚登记,但是可以补办离婚证,补办离婚证的去原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办,申请补领要当事人带齐户口簿、身份证。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
结婚没登记,那么男女双方不是合法的夫妻关系,属于同居关系,无需离婚,双方自行协商解除同居关系即可。如果对同居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如果男女双方是从1994年年2月1日以前就以夫妻名义同居的,构成法律规定的事实
结婚没登记,那么男女双方不是合法的夫妻关系,属于同居关系,无需离婚,双方自行协商解除同居关系即可。如果对同居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果男女双方是从1994年年2月1日以前就以夫妻名义同居的,构成法律规定的事实婚
结婚没登记,那么男女双方不是合法的夫妻关系,属于同居关系,无需离婚,双方自行协商解除同居关系即可。如果对同居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如果男女双方是从1994年年2月1日以前就以夫妻名义同居的,构成法律规定的事实
结婚没登记,那么男女双方不是合法的夫妻关系,属于同居关系,无需离婚,双方自行协商解除同居关系即可。如果对同居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果男女双方是从1994年2月1日以前就以夫妻名义同居的,构成法律规定的事实婚姻
离婚后又结婚的,和初次办理结婚登记的手续是一样的,办理结婚登记的双方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离婚后再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携带以下证件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三)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