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06
行政机关不可以撤回已经做出的行政许可的情形主要是,已经作出的行政许可,非经法定程序,没有法定理由的,是不得撤回的。法律规定可以撤回的情形是: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或者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为了公
在行政许可领域,信赖保护原则在一定程度上要优位于法律优先的原则。根据法律规定,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或者依据职权,经审查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撤销行政许可: 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
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情形有: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等其他法定情形。
赠与合同不一定要赠与人自己写,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赠与合同必须为赠与人自己写书面形式,所以一般情况下并不要求赠与合同必须是书面形式。但是特殊情况下,譬如赠与房屋的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房产赠与可以撤销的情形如下: 1、赠与的房产不是属于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的; 2、赠与的房产没有办理过户登记; 3、房产受赠人故意或重大过失损害赠与人权利的。
房产赠与可以撤销的情形有:赠与房产权利转移前直接可以撤销;赠与房产权利转移后出现法定撤销事由的一年内可以撤销;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六个月内可以撤销;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家庭生活的可以撤
下列情况下赠与人可以撤销房屋赠与: 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2.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 3.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行为可以撤销的情形包括: 1、赠与物权利没有转移,赠与人可以随时撤销赠与; 2、受赠人有法律规定的过错。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
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的情形有: 1、赠与财产的权利尚未转移,赠与合同未经过公证,也不具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 2、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3、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的合法权益; 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不可以行使撤销权的情形如下: 1、因为债务人的不作为导致其财产减少影响债权的; 2、债务人实施的无效行为; 3、债务人实施的是事实行为的; 4、债务人实施的不是以财产为目的的行为; 5、债务人拒绝取得利益的行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 (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有以下情形的公证遗嘱会被撤销: 1.遗嘱内容侵害国家、公共或第三人的利益; 2.遗嘱人在立遗嘱后以事实行为改变遗嘱; 3.遗嘱取消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4.遗嘱没有为胎儿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 5.利害关系人申请,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