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9
工伤鉴定的期限是在经过治疗后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时尽早申请鉴定。申请鉴定后60日内可以收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对该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十五日之内向上一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
医疗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治疗休息的,根据本人实际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疗休息,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标准为: (一)医疗期内,停工医疗累计
1、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重新计算羁押期限。重新计算羁押期限的,由公安机关决定,不再经检察院批准。但须报检察院备案,并受检察院监督。 2、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
员工处于医疗期内时,其工资的规定是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疾病休假工资,而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而如果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70%计发。除此之外还要注意的是,连续工
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医疗期工资:连续工龄不满一年的按本人工资的40%计发,连续工龄满一年不满三年的按本人工资的50%计发,连续工龄满三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职工因工伤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休息的,在该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工资、补贴、绩效奖金属于工资范围内,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如果在该期间生
工伤认定办理期限的计算是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申请期限可延长至30日。工伤职工或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
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是从事故发生之日起算的,一直计算到满一年。一般在事故发生的三十日之内,用人单位就需要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申请的,职工本人可以从事故发生之日起的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保险待遇计算:交通食宿费赔偿金额=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辅助器具费赔偿金额=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器具数量;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50%(完全不能自理)40%(大部分不能自理)30%(部分不能自理)
工伤医疗期是指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停止工作接受治疗和领取工伤津贴的期限。工伤医疗期应当按照轻伤和重伤的不同情况确定为1到24个月,严重工伤或者职业病需要延长医疗期的,最长不超过36个月。工伤医疗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