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2
行政诉讼后不能行政复议,只能先复议后诉讼。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的,不得申请行政复议。
不能,提起行政诉讼且人民法院已经立案受理的,不得再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法》第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已经依法受理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
法律分析:行政诉讼如果是一审的,普通程序审理的期限是6个月,简易程序是45天。二审的审理期限是3个月。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新审理要求的诉讼活动。在我国,抗诉是法律授予人民检察院代
不同的审理程序,审理期限是不同的。一般来说,行政诉讼一审普通程序的审限是六个月,有特殊情况的可以经高级人民法院批准延长三个月;但是一审如果适用的是简易程序,则审理期限为四十五天;二审的审限自法院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裁判,同样也可以经
可以的。《行政复议法》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行政诉讼期间是不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诉讼期间原则上不停止行政决定的执行。若是有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等情形的,则可以停止执行。
申请强制执行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在行政案件中,申请强制执行一般是行政机关,而提起行政诉讼的主体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是行政机关。行政机关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1.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
行政诉讼二审后的申诉期限是判决、裁定生效以后。如果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随时提出再审的申请,但是上述法律文书不停止执行。
行政诉讼二审后,如果当事人认为生效的裁判有错误的,应当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期限是裁判文书生效后的6个月内。但是如果是由于出现了新证据足以推翻原裁判、原判决的主要证据系伪造、原裁判被撤销等事由,6个月的起算点应该是当事人知道
在行政诉讼中,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申诉的期限一般是六个月。当事人如果认为法院作出的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一般需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