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1
涉外合同管辖法院一般由涉外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
涉外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选择: 1、当事人可以选择向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可以向在境内的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侵权行为地或者代表机构住所地
(一)约定管辖法院《民事诉讼法》第四编涉外民事诉讼程序中没有针对涉外民事诉讼中当事人的协议管辖权做出特殊的约定,因此中国法院将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关于国内民事诉讼中关于当事人协议管辖的规定[2]来判断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法院管辖是否有效
对于涉外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问题,可以由涉外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发生合同纠纷时,当事人对管辖法院有约定的,由约定法院管辖;没有约定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
发生合同纠纷约定管辖法院的方法是:可以书面约定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作为管辖法院。当事人书面约定管辖地点,且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约定地点人民法院起诉。
合同纠纷适用的法院管辖: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承揽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是被告所在地和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当事人也可以依法协商确定管辖法院。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按照不动纠纷确定,以不动产所在地确定管辖。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在没有约定管辖法院的情况下,因买卖合同产生的纠纷只
居间合同纠纷管辖法院以当事人在合同中的约定为准。没有约定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在不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的前提下,当事人也可以书面协议选择管辖。
合同纠纷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但是当事人在合同中依法约定以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为管辖法院的,则管辖权属于其约定的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