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4
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事项有: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决定;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等。
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的具体条件:原告是受具体行政行为侵害权益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存在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在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和管辖范围内。
首先,认为自已的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侵犯,才能提起行政起诉。不能对抽象的行政为提出起诉还要注意复议前置的情况对某些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法律规定必须要先向作出该行为的机关的上级机关提出复议请求,不服复议决定的,才能向人民法院起诉。
可诉之行政行为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因为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行为可划分为具体行政行为和抽象行政行为,后者一般指行政机关发布可反复适用之决定、命令等规范性文件的行为,不具有可诉性,所以B不多。但对部分抽象行政行为(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定)可在
行政诉讼有关诉讼时效的规定如下: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公民、
承担税务行政赔偿责任的方式: 1、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赔偿金按照直接损失给付即可; 2、能够返还财产的就予以返还财产; 3、恢复原状的就恢复原状。
行政诉讼可以在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后六十日内未收到相关复议决定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提起。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行政诉讼的被告是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原行政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被提起行政诉讼的主体是: 1、国家明文规定建立某一机关或组织承担某种行政执法任务; 2、国家通过法律,法规授权的方式将某种执法权直接赋予某个业已存在的机关或组织。 在中国,行政主体包括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
对于税务机关在纳税方面发生争议时,必须首先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诉讼。对于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或强制措施不服的,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提起税务行政诉讼,还必须符合法定的期限和必经的程序。根据《征管法》第八十八条及其他相关规定,对税务机关的征税行为提起诉讼,必须先经过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对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当事人可
行政诉讼案件的起诉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原告必须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被告必须是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授权实施行政行为的组织,并必须指出谁是被告。 3、必须有明确的诉讼请求和确切的事实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