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1
法定继承人规定有: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中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是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是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且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的,应当按照配偶、子女、父母优于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顺序。
代位继承是法定继承,是法定继承的一种特殊情况。代位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宣告死亡时,本应由继承人继承的遗产,由已死亡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不属于法定继承人,代位继承又叫间接继承。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继承顺序制度,由继承人子女的直系亲属或晚辈代替继承人的子女,来继承被继承人子女原本应该的继承的份额。法定的继承人中并不包括继承人子女
继子是否拥有继承权,这点在民法典中作出了详细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子女是位于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的行列,而继子作为子女的一种类型,虽然不能与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混为一谈,但其继承权也是受法律的有限保护,与被继
根据法律的具体规定继子女当然是享有继承权的,但必须成立合法有效的收养关系,因此继子女也属于第一顺位继承人,而法定继承人分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和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因此在收养关系合法有效成立之后
继子继女是否有继承权,取决于继子女与继父母是否形成了扶养关系。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形成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间属于法律拟制血亲,具有与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相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继子女有权继承继父母的遗产。
继子女不一定可以有继承权,除非继子女和继父母之间形成了合法有效的扶养教育关系,那么继子女就可以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继父母的遗产,依法享有继承权。根据法律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
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有继承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可知,子女属于法定继承中的第一顺序,其包括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新公司法对股权继承的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其合法继承人转让股权的,公司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关于股权继承需要的材料有:一是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即全部合法继承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二是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火化证、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户口注销证明。三是亲属关系证明。由死者单位出具,列出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情况,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