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3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
教师工伤退休待遇有: 1、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具体的伤残等级确定; 2、伤残津贴,根据具体的伤残等级确定; 3、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职工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的条件如下: 1、职工有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情形; 2、经职工所在单位或者职工本人申请工伤认定并且已经被认定工伤的。
工伤保险待遇有下列赔偿项目: 1、工伤医疗待遇; 2、停工留薪待遇; 3、辅助器具配置待遇; 4、生活护理费; 5、伤残待遇: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6、工亡待遇。
发生工伤期间的待遇,具体如下:1、停工留薪待遇。在停工留薪期时,原本的工资待遇和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2、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商需要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的有关清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以及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
工伤鉴定期间待遇有:工伤鉴定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经设区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伤情严重或者特殊的,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止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
一、工伤保险待遇补偿项目 1、医疗费; 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3、每月伤残津贴; 4、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5、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6、停工留薪期工资; 7、辅助器具费; 8、伙食补助费; 9、护理费; 10、交通费等。 二、工伤认定标准
工伤是指生产劳动过程中,由于外部因素直接作用而引起机体组织的突发性意外损伤。工伤职工享有申请工伤认定的权利、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权利、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等等。
工伤医疗待遇包括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伤残辅助器具费、劳动能力鉴定费;以及用人单位在停工留薪期内,支付原工资福利待遇。
职工可依法享有下列工伤医疗期间的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医疗期(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或者评残后旧伤复发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
企业职工非因工死亡应享受以下待遇: (一)丧葬费。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2个月。 (二)一次性救济金。其供养直系亲属1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6个月;2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9个月。 (三)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每人每月补助标准按企业所在地标准计
冬季低温作业职工可以享受的保护有:防寒采暖设备。露天作业设防风棚、取暖棚。向劳动者提供防寒服、鞋、帽、手套等保暖用品。定期对劳动者进行体检,着重检查低温作业容易引起的疾病,做好健康监护工作。饮食方面,提供高热量的食物以增加劳动者耐寒能力。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