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2
解除取保候审的条件有: 1、不应追究刑事责任; 2、取保候审期满的; 3、发现取保候审决定不当的; 4、被逮捕的被告患有严重疾病,不能照顾自己的,取保候审不会造成社会危险; 5、被逮捕的被告不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结案; 6、被逮捕的被告怀孕
对于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应当解除取保候审,故上述两个情形是取保候审解除的条件。另外,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故若发现采取取保候审这一强制措施不
保险合同解除的条件: (1)投保人故意或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承保或者以何种保险价格承保时; (2)投保人、被保险人未履行维护保险标的的义务; (3)被保险人未履行危险增加通知的义务;等等。
解除取保候审的条件需要注意是,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解除取保候审,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和有关单位。
解除取保候审的条件有: 1、发现不应当追究被取保候审人的刑事责任的; 2、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发现取保候审超过法定期限的,要求解除取保候审的。
解除非法同居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共同财产处理。可以分割的财产; 按各自享有的财产份额进行分割不宜分割的财产,根据生产和生活的实际需要归一方所有,分得该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按照其所得财产的份额折价补偿。
解除保全的办法如下: 1、申请人自愿申请解除保全措施或申请人在诉讼过程中申请撤诉并经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则采取保全措施的目的和意义已不复存在,人民法院亦及时解除诉前保全; 2、被申请人提供了相应数额的可供执行的财产担保,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1、申请人自愿申请解除保全措施或申请人在诉讼过程中申请撤诉并经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则采取保全措施的目的和意义已不复存在,人民法院亦及时解除诉前保全。 2、被申请人提供了相应数额的可供执行的财产担保,应当解除财产保全。对被申请人提供的担保,人
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1、申请人自愿申请解除保全措施或申请人在诉讼过程中申请撤诉并经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则采取保全措施的目的和意义已不复存在,人民法院亦及时解除诉前保全。 2、被申请人提供了相应数额的可供执行的财产担保,应当解除财产保全。对被申请人提供的担保,人
申请诉讼保全的条件如下: 1、采取保全的案件必须是给付之诉; 2、须具有采取财产保全的必要性; 3、当事人提出申请; 4、必须在诉讼过程中提出申请; 5、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第一,必须是由于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有可能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 第二,采取诉讼保全的案件应当具有给付内容,比如给付一定的金钱、给付某一物品。 第三,诉讼财产保全主要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而采取
破产清算保全的法定解除条件有: 1.申请人自愿申请解除保全措施或申请人在诉讼过程中申请撤诉并经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则采取保全措施的目的和意义已不复存在,人民法院亦及时解除诉前保全; 2.被申请人提供了相应数额的可供执行的财产担保,应当解除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