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1
最高人民法院于1997年制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规定:“对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一般不适用减刑。如果在缓刑考验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参照刑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
进行减刑的法定限度是: 1、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其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低于原刑期的一半; 2、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减刑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低于13年; 3、被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减为无期徒刑的
死缓限制减刑执行时间根据《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规定》第九条规定,死刑缓期执行罪犯减为无期徒刑后,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减为二十三年有期徒刑。 死刑缓期执行罪
限制减刑是指对被判处死缓的累犯以及其他严重犯罪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裁判刑罚时,根据其犯罪情节等,对缓期执行期满后的刑罚种类变更或者减刑幅度进行一定限制的刑罚制度。限制减刑的情形:被判处死缓的累犯;因故意杀人等等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实施有组
所谓“限制减刑”是指:对于重大刑事案件,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判处死缓,若后期有减刑,也必须服满一定期限。需要注意:限制减刑不是说不可以减刑,而是表示只能减刑一定的时间,不可无限制减刑,要保证最低的服刑期限。
所谓“限制减刑”是指:对于重大刑事案件,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判处死缓,若后期有减刑,也必须服满一定期限。需要注意:限制减刑不是说不可以减刑,而是表示只能减刑一定的时间,不可无限制减刑,要保证最低的服刑期限。限制减刑的对象是因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
限制减刑是指对于重大刑事案件,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判处死缓,若后期有减刑,也必须服满一定期限。限制减刑类罪犯包括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
限制减刑是一种限制最低刑期的措施。在具有以下犯罪情节时法院可以对其限制减刑: 1、被判处死缓的累犯; 2、因故意杀人、防火、爆炸、绑架、抢劫、强奸、投放危险物质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 3、因参与有组织的暴力犯罪被判处死缓的罪犯。 满足以上情
限制减刑的含义。限制减刑指重大刑事案件判定为死缓时,若后期有减刑,也必须服满一定期限。减刑不仅有时间上的限制,还有条件上的限制。所以限制减刑不是说不可以减刑,而是表示只能减刑一定的时间,不可无限制减刑。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
无期徒刑限制减刑规定:无期徒刑的减刑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如果有重新犯罪的,新罪判决之后的两年不予减刑,而且要减刑,必须在服刑期间有心悔改或有立功表现。
管制可以减刑。减刑,是指对原判刑期适当减轻的一种刑法执行活动。减刑是指依法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在具有法定的减刑情节时,由负责执行刑罚的机关报送材料,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减轻原判刑罚的刑事司法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