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9
残疾儿童可以通过下列渠道来接受学前教育: 1、残疾儿童福利机构; 2、特殊教育机构的学前班; 3、残疾幼儿教育机构、普通幼儿教育机构附设的残疾儿童班等。
残疾人可以在普通教育机构接受教育。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普通教育机构应当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人,不得因其残疾而拒绝招收,否则应当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残疾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与学校就入学、转学安排发生争议的,可以申请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处理。接到申请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委托XX对残疾儿童、少年的身体状况、接受教育的能力和适应学校学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规定,国家对在义务教育阶段就学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给予救助。对在(含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等教育阶段就学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以及不能入学接受义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残疾人发展的需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设置学校,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必要的残疾人教育教学、康复评估和康复训练等仪器设备。特殊教育学校的设置,由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审
《残疾人保障法》和《残疾人教育条例》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对残疾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国家对接受义务教育的残疾学生免收学费,根据实际情况减免杂费。国家设立助学金,帮助贫困残疾学生就学。普通小学
教师的行为违背教育法律的有: 1、侵犯学生受教育机会平等的权利; 2、侵害学生参加考试的权利; 3、侵犯学生上课学习的权利; 4、侵害学生受教育的选择权; 5、侵犯学生在升学、复学方面的同等权利。 作为一名教师,应当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
受教育者享有以下平等权利: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
民法典第1042条主要是关于几类法律所禁止的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第一、禁止包办、买卖婚姻以及借婚姻索取财物。其中包办婚姻是指婚姻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违背当事人的真实意愿,强迫其缔结婚姻;买卖婚姻则是指婚姻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以索取大量财物为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