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8
在下列情形下劳动合同的期限届满的,可以延长: 1、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2、职工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3、职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等。
变更劳动合同期限不属于续签: 1、续签合同要就全部条款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后方能签订,而变更期限仅就此一项双方协商一致即可,原合同其他条款继续履行。 2、续签合同时,达不成一致意见,原合同终止履行,单位可不付经济补偿金。变更合同期限双方
1.劳动合同到期后不会自动延续,用人单位需要提前一个月发出是否续签的询问函与劳动者确认,双方沟通一致后重新签订劳动合同。2.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劳动者不续签的话,除非是以用人单位提供的新的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降低为
一般来说,劳动合同合同到期,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没续签的视为自动续签。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期限可以延长(顺延)的情况: 1、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劳动合同到期的; 2、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合同到期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劳动合同到期的等。
劳动合同期限可以延长的情形有: 1、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2、职工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3、职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在这些情况下劳动合同期限可以延长: 1、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等。
劳动合同期满,但满足以下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其他。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
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延长劳动合同的期限。劳动合同的续订是指劳动合同期满后,当事人双方经协商达成协议,继续签订与原劳动合同内容相同或者不同的劳动合同的法律行为。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
该约定是否有效,在实践中存在一定的争议。持肯定观点的人认为,由于劳动合同中已经明确约定了期满后自动顺延,劳动者入职签订劳动合同时也知晓这一条款,该约定显然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既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没有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不续签不会自动延长。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可以续订劳动合同,需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到期,符合法定情形的可以自行顺延。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