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1
1、可撤销婚姻是违反了当事人意愿的,是违反结婚自由原则的,主要表现形式有包办、买卖婚姻。 2、可撤销婚姻是有婚姻事实的。 3、可撤销婚姻是相对无效的,它有时间限制。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存在下列情况的婚姻属于可撤销婚姻:一方或者双方被胁迫
无效婚姻是因欠缺婚姻的成立条件,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可撤销的婚姻,是指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
无效婚姻是因欠缺婚姻的成立条件,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具体指具有下列情况的婚姻: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可撤销的婚姻,是指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的婚姻;或者一方患有重大疾
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因胁迫、一方隐瞒患有重大疾病而登记的婚姻属于可撤销的婚姻。且一般情况下,撤销婚姻的时间期限为一年,即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有下列情况的婚姻是可以撤销的: 1.因受胁迫结婚的。如果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2.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结婚前没有如实告知的。如果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欺诈的婚姻一般是不属于可撤销婚姻的。可撤销婚姻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无效婚姻是指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而不具有婚姻效力的情形,具体如下: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可撤销婚姻是指意思表示不真实而成立的婚姻,或者缺乏结婚要件而成立的婚姻,如胁迫结婚。无效婚姻始终无效,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
可撤销的婚姻:只有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或者是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除此之外,任何其他形式的婚姻都不属于可撤销的婚姻。
如下婚姻是可以撤销的:因胁迫结婚、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结婚、一方不如实告知患有重大疾病结婚等。且当事人申请撤销婚姻的时间期限为一年。若超过该期限的,受害人丧失撤销权。
根据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可撤销婚姻有以下两种: 1、因胁迫结婚的; 2、一方患有重大疾病,在结婚前不如实告知的。
可撤销婚姻是指当事人因意思表示不真实而成立的婚姻,或者当事人成立的婚姻缺乏婚姻要求,法律赋予一定的当事人撤销婚姻的请求权,当事人可以行使撤销婚姻的请求权,使婚姻无效。因胁迫而结婚的,受胁迫方虽有撤销婚姻效力的请求权,但这一请求权的行使受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