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2
婚前财产不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法律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能进行分割,但是双方有约定的除外。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没有约定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的住房公积金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婚前财产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
婚前房产是否算共同财产,要视情况而定。一般来说,如果房产证上有双方的名字则直接属于共有财产。如果只有一方名字,并且为婚前所购的,为个人财产。如果婚后双方一起还贷款的,则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共同财产,婚前个人支付的首付属于个人财产。
婚前的房地产一般不算共同财产,因为不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
一方在婚前的房产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为夫或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
一方婚前的房子可以成为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婚前全款买房婚后登记在双方名下的,房屋属夫妻双方共有;一方婚前贷款买房婚后以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偿还房贷的,按揭部分属夫妻双方共有;一方婚前贷款买房婚后以一方个人财产偿还房贷的,房屋属一方独自所有。
婚前购买的房屋如果是个人支付的,并登记在个人名下的,不属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夫妻双方约定婚前购买的房屋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对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
在结婚之前买房的,该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所有,这个要分情况具体讨论。 1、如果一方婚前全款买房,结婚后把另一方名字加上,这是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是算共同财产的。 2、如果一方婚前全款买房,结婚后也没有把另一方名字加上的,这显然属于一方个人财
婚前首付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区分个人出资与共同出资及房产登记等情况。婚前一方支付首付且登记在其名下的房产,依据《婚姻法》第十八条的规定,该房产属于支付首付一方的个人财产;婚前一方支付首付登记在配偶一方名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前一方支
增值的婚前房产并不认定是妻共同财产,房屋不属于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的所得,其增值部分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应属于不动产的收益。但对于房产的自然增值之外的其他婚后增值,除另有约定外,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