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5
有名合同区分于无名合同的表现主要在于两者适用的法律规则不同。对于有名合同应当直接适用合同法的规定;对于无名合同,则首先应当考虑适用合同法的一般规则。
无名合同是相对于有名合同的法律概念。又称为非典型合同,指法律上尚未确定一定的名称与规则的合同。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第二分编明文规定的十五类合同之外的合同。无名合同的类型包括纯无名合同、准无名合同、混合合同以及对向联立合同。
法律分析 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的区别主要体现在法律或经济生活中是否有明确的名称。有明确的名称的就是有名合同,没有明确的名称的就是无名合同。具体的有名合同包括借款合同、买卖合同、担保合同等类型。
根据合同法或者其他法律是否对合同规定有确定的名称与调整规则为标准,可将合同分为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有名合同是立法上规定有确定名称与规则的合同。又称典型合同。如《合同法》在分则中规定的买卖合同、赠与合同
一般认为,依据无名合同的内容与有名合同的关系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纯粹的无名合同即合同之任何部分均不属于任何有名合同之构成部分,且法律、行政法规对该合同之约定事项未作任何规定的合同,也称之为狭义
无名合同种类如下: 1.纯无名合同。无名合同的内容并非法律全无规定,而在于它不属于任何有名合同的范围之内。 2.准混合同。即在一个有名合同中,既有属于典型合同的内容,也有有名合同的有关法律中未予涉及的
承揽合同和建设工程合同的区别如下: 1、主体不同。建设工程合同的发包人和承包人都有资质的要求,而承揽合同则不需要; 2、合同标的物不同。建设工程合同的标的物一般是需要招标、投标的大型工程,而承揽合同的标的物小到对普通物品的修缮; 3、合同签
我国合同法关于合同无效的规定,主要是合同法第52条到第59条。其中,合同法第52条以及第53条主要规定了合同无效的情形。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包括了以下情形:1、一方实施欺诈、胁迫的行为,从而订立合同,同时损害了国家利
可撤销合同和无效合同最大区别在于,可撤销合同在被撤销之前具有法律效力,而无效合同就算尚未被宣告无效,也不具有法律效力。换句话说,无效合同是自始无效的合同,可撤销合同在被当事人撤销之前,属于有效的合同,只是法律赋予了其中一方当事人撤销合同的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