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5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
公司倒闭破产清算顺序的规定如下: 1、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公司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公司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执行款本息的清偿顺序如下,如果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能够清偿全部债务的,应该要先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然后再加倍计算利息,但是当事人对清偿的顺序另有约定的可以除外。执行案件指定、提级、委托执行后,外人对原执行法院的执行对象提出其他异议的
清算公司的清算程序如下: 1、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应由由股东组成,如果是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应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在破产宣告后,清算组成员由法院指定成立
破产清算清偿货款属于普通破产债权,最后清偿。破产财产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再按顺序清偿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等;破产人所欠税款;普通破产债权。
清算公司财产,制定清算方案,调查清理公司财产。制定清算方案。应当报股东大会批准或者报主管机关确认。此外公司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时,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有责任立即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清算公司的债
公司清算的程序如下: 1、因公司解散或者破产,进入清算程序; 2、成立清算组; 3、债权人申报债权并登记; 4、召开债权人会议,讨论财产变价方案; 5、方案通过后,执行方案; 6、清算完毕后,办理注销登记手续。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一
公司债权债务清算的公告有期限。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清算组申报未收到通知之日起45日内的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登记债权
公司债务清偿与公司清算不能作为同一程序进行合并审理。公司债务清偿程序与清算程序的关系本质上是一般民事诉讼程序和企业破产程序的关系,两者的程序效力不同。
依据《公司法》第十四条的规定,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分支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不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对外参与民事活动,因此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另外,分公司和总公司并非平等的民事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