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07
我国司法解释对非法行医罪的立案追诉标准以及刑法规定的本条罪名的非法行医这一行为的界定作出了详细的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印发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详细界定了何为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这一行为。同时也详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 (一)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 (二)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的; (三)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
一是依法解释。主要针对新行政诉讼法的具体条文,围绕审判工作中的具体应用法律问题进行解释。符合立法的目的、原则和原意。二是突出重点。对整部行政诉讼法的全面解释需要一定的实践积累,目前起草的《解释》只是针对新法规定的若干创制性的、迫切需要解决的
第一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 (一)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 (二)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的; (三)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
非法行医罪司法解释的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的;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从事乡村医疗活动的;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家庭接生员实施家庭
非法行医罪是指,没有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从事医疗活动,且情节严重的行为。触犯非法行医罪的犯罪嫌疑人,如果犯罪情节严重的,那么不仅会被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那么还会判处或单处罚金。如果罪犯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那么不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是为了依法及时有效地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关于排除非法证据的规定为:主要是排除口供,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
1、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2、超范围行医或采取出租、承包经营 3、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卫生技术服务工作 4、从事特定专业医疗活动未取得相应资质 5、未经执业注册或在非执业注册地点从事医疗卫生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