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8
法定继承中,同一顺序继承人一般应当均等分配遗产份额。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
继承人财产一般平均分配,各继承人协商一致的,也可以不平均分配。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不尽扶养义务的,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如果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的遗赠协议或者遗嘱,则应当首先按照遗赠协议或遗嘱的安排进行分配;如果都没有,则按照法定继承进行继承。由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进行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一般来说,同一顺序继承人之间是平均分配,但
遗产的继承的分配是: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第一顺序是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顺序是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
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分配方法如下: 1、同一顺序继承人一般应均等分配遗产; 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应当多分遗产; 3、具有扶养义务的人对不尽扶养义务的,应该不分或少分。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
房产的法定继承人是不可以变更的,法律规定,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是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位法定继承人是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
继承父母的房产需到居委会开具法定继承人证明,到派出所开具死亡证明;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到房地产测绘部门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持房产证、公证书、房屋测绘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确认完税更名过户。
我国法律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时,不征收契税。同时明确,对于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的,则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
转继承由各继承人平均分配遗产,各继承人协商一致的,也可以不平均分。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实际接受遗产前死亡,该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代其实际接受其有权继承的遗产。转继承的适用条件有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
关于遗产的分配,同意顺序的继承人一般应当均等分割遗产,当然继承人之间协商一致也可以不均等分割。对于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人,可以适当多分遗产;反之,未抚养义务的人则可以少分或者部分遗产。
遗产的继承应采用下列方法分配: 1、存在遗赠扶养协议的,房屋归受遗赠人; 2、没有协议的,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房屋归遗嘱继承人; 3、既没有协议,也没有遗嘱的,就按照法定继承,房屋归法定继承人。 一般想要继承遗产,首先要拥有继承权。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