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16
债权人的撤销权是:当债务人所为的减少其财产的行为危害债权实现时,债权人为保全债权得请求法院予以撤销该行为的权利。债权人撤销权是为防止因债务人的责任财产减少而致债权不能实现的现象出现。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的规定,债务人
债务免除的效力是债务绝对消灭,债权人免除债务不得损害第三人的权利,债务免除的法律效果有免除部分的债权债务关系终止,且该部分债权的从权利也随之消灭。
撤销权行使的效力:当债务人的行为是无偿行为或者债务人的行为是恶意有偿行为并且受益人也为恶意的,债权人可以请求撤销其行为,当受益人受有给付时,可同时请求其将利益返还;对于受益人而言,债务人的行为被撤销后,受益人已经受领债务人财产的,应当返还,
效力为:对于债务人,债务人的行为一经被撤销,视为自始无效。对于受益人,已受领债务人的财产的,应当返还之。原物不能返还的,应当折价返还其利益。受益人已向债务人支付对价的,得向债务人主张返还不当得利。对于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债权人得请求受益人将
一、撤销权行使的效力债权人的撤销权行使的效力判决的确定而产生,对债权人、债务人、第三人产生效力。 二、效果的归属债务人的行为一旦被撤销,即自适失去法律约束力。尚未依该行为给付的,当然恢复原状。 三、费用的负担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
免除债务的效果是:如果债务被部分或全部免除的,则债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但是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拒绝的除外;以及当事人需遵循诚信等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等义务。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债务人的行为一经被撤销,视为自始无效。对于受益人,已受领债务人的财产的,应当返还之。 原物不能返还的,应当折价返还其利益。受益人已向债务人支付对价的,得向债务人主张返还不当得利。
合同撤销权具有法定性和时效性。只有具备法律规定的撤销情形和在有效期间内,当事人才可以行使合同撤销权。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二条
债权转让的法律效力有以下内容: 1、债权由原债权人让与第三人后,原债权人脱离与原债的关系,第三人取代而转为债权人; 2、当债权发生转移时,附从于其的权利如抵押权、留置权、利息债权、违约金债权及损害赔偿请求权等也一并转移; 3、原债权人应把有
连带债权,“按份债权”的对称,债权的分类之一。是指具有连带关系的多数债权人所享有的债权。 根据连带债权,任何一个连带债权人都有请求和接受债务人全部履行的权利。连带之债的法律效力: 一、外部效力: 在连带债权的情况下,各债权人均有权向债务人请
合同撤销权的法律性质如下: 1、撤销权是基于债权的一种固有的法定权能; 2、撤销权体现了债的对外效力; 3、撤销权是债权人以自己名义行使的实体权利。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
行使法定撤销权的条件是: 1、债务人主观上存在逃避债务的心态,客观上实施了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等行为; 2、债务人的行为属于处分财产及财产性利益的行为; 3、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4、撤销权需要在法定期限内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