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9
下班途中摔倒一般不属于工伤,但如果是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造成的,可以认定为工伤。由此可以看出,“途中坠落”只能定义为因机动车事故造成的工伤。如果在下班途中滑倒或因其他原因摔倒,不属于上述规定的范围,因此
劳动者在上班途中摔伤,不是在工作场所摔伤的,一般不属于工伤,由劳动者自己承担受伤的责任。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或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可以认定为工伤。
员工在上下班期间顺路接送孩子受伤的算工伤。根据相关规定,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
上班路上自己摔伤不算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患职业病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其他。
上班期间员工打架受伤不属于工伤。只有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或者是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情形的,才算工伤。在工作时间打架受伤的,不会算工伤的。
如果仅仅是晕倒没有伤,不属于工伤,有外伤才属于工伤,工伤保险条例有规定,有伤害治疗便是,晕倒没有损伤。突然晕倒是突发疾病,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经抢救无效在四十八小时之内死亡的视同工伤;其他情形按因病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