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5
监外执行是否可以去外地打工应视具体情况而定,详列如下: 1、如果矫正机关未同意批准,则不可以外出打工; 2、如果经过矫正机关的同意批准,则可以外出打工; 3、去外地打工需要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同时仍然需要及时到新居住地的司法行政机关报到
监外执行可以外出,需要报请派出所批准,说明情况,去向和时间。监外执行,是指由于罪犯具有法律规定的某种情况而暂时变更刑罚执行场所和执行方式,在监狱外执行刑罚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
暂予监外执行是可以去外地的,但是监外执行的罪犯想要去外地执行或者长住,必须按照程序取得矫正机关的同意才可以。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罪犯,还要注意定期向实行社区矫正中心的司法所报告,到外地打工需要提前提出书面申请,否则不可以随意长时间在外地,司法所
在我国监外执行可以去外地,监外执行由罪犯原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执行,并由罪犯原属的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协助监督的一种特殊刑罚执行方法。监外执行是可以到外地的,但不允许出国。
被适用监外执行的罪犯离开经常居住地到外地的法律后果,法律没有作明确规定。监外执行,是指针对已经进监狱服刑一段时间的罪犯由于具有法律规定的某种情况而暂时让其暂时离开监狱,到监狱外执行的一种制度。法律仅规定“已被监外执行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执行缓期期间经考察机关批准的可以到外地,如果没有经过允许到外地,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没有违反规定的,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可以的,但是对于暂予监外执行人员要定期向实行社区矫正中心的司法所报告,到外地打工应当提前提出书面申请,司法所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决定。监外执行的人要去外地长住的,必须按照程序取得矫正机关的同意。
缓刑是指,给予一定的考验期,暂时不执行刑罚,公安机关进行考察,基层组织予以配合,犯人接受考验的刑罚。缓刑期执行期间不可以到外地去。缓刑也是一种刑罚。被判缓刑的人员在考验期内也算是在服刑期间,被判缓刑的犯罪人员要在指定的区域内接受公安机关和基
取保候审期间和被判缓刑期间不能去外地工作,因从原则上,这两个期间都面临着当地的监督管理。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2、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
监外执行中保外就医的社区矫正人员应当每个月向司法所报告本人身体情况,每三个月向司法所提交病情复查情况。一般监外执行报道的次数每个地方都不同,法律也没有作出统一地规定,由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确定。
监外执行期间再次怀孕,可以继续监外执行。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因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或者妇女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不适合在监狱或者其他劳动改造场所执行刑罚,可以暂时由罪犯原居住地派出所执行,由罪犯原基层组织或
监外执行的人不能违反法律和有关规定,不得擅自离开居住的市、县或者变更居住地。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应当及时收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