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7
作为担保人肯定要承担债务偿还风险,但通常不是刑事责任而是民事责任。担保人的法律责任是: 1、一般保证责任。其所负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 2、连带保证责任。其所负的责任是,当债务以到清偿
二手房交易应该注意的风险有:产权与产权人应符合一致;买卖双方身份应属实;房屋应当经产权共有人同意、不侵犯优先购买权可以进行正常过户;买卖合同中关于交易时间、地点、价格、方式和违约责任的约定应当明确等。
二手房不过户仅办理公证的法律风险有:可能存在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风险;可能面临出卖人反悔出售房屋的风险;可能出现一房二卖的风险;可能出现房屋被法院冻结查封的风险。
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特别规定了卖方的下面这三种行为属于欺诈: 1、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这里共有两种欺诈行为,即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和提供虚假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根据解释第二条的规定,
货物买卖合同的风险转移的时间: 1、自买卖合同成立时风险转移; 2、卖方交货给承运人之时风险转移; 3、卖方在指定地点交货给承运人之时风险转移。
买卖合同约定风险负担有效。只要双方自愿,并且该约定不违法法律强制性规定,约定有效。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六百零四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
合同当事人对合同标的物的风险转移另行约定当然是有效的。《民法典》合同编明确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对买卖合同中标的物风险的转移做出了原则
房屋买卖中经常出现的纠纷有: 1、定金纠纷; 2、一房二卖纠纷,是出卖人先后或同时以两个买卖合同,将同一特定的房屋出卖给两个不同的买受人; 3、二手房买卖中承租人纠纷。
房屋买卖合同在以下情况下会无效: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2、未经法定代理人同意,限制行为能力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3、以欺诈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4、以胁迫手段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5、乘人之危签订的经济合同; 6、双
买卖合同中,标的物交付前,运输风险由出卖人承担,交付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此外,如果因买受人的原因导致标的物不能按期交付的,自违反约定时起,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1、房屋与土地分开转让的合同无效。 2、侵犯优先购买权的合同无效。 3、因欺诈转让房屋的无效。 4、商品房预售违法的无效。 5、过程中涉及到土地使用权转让违法的无效。 6、违法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禁止转让的无效。
合同无效是指合同因欠缺一定生效要件而致合同当然不发生效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和胁迫的手段订立房屋买卖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4
下列情况二手房买卖合同无效: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2.限制行为能力人未取得法定代理人同意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3.以欺诈的手段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4.以胁迫的手段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损害国家利益